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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视•青春正能量”青年思想引导微视频创作大赛的通知
来源:校报编辑部  编辑:总编  发布时间:2014-04-10  点击:
关于开展“微视•青春正能量”青年思想引导微视频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在青年中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更多的“大道理”转化为青年乐于接受、便于传播的“小知识”。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微视·青春正能量”青年思想引导微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微视·青春正能量

二、时间安排

2014年4月15日——2014年10月30日

三、作品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等内容为核心,通过制作动漫、微电影、手机微视频等方式,将政治理论内容转化为轻松、时尚、青年更易接受的形式,准确、生动的进行理论解读和宣传,在网络中营造青年关注政治、掌握政策、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四、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微视频作品,突出艺术性、思想性。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附件1),将理论通过视频形象展示。

(2)各地、各单位可自主选择动漫、微电影或手机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短于2分钟。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内容的;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的;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反大赛相关规定的。

2.报送要求

(1)微视作品请统一提供电子版参赛。如文件过大,可刻盘与表格一并用EMS邮寄。“微视·青春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申报表(附件2)需与作品同时报送。

(2)各团市委至少报送2部,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至少报送1部。

(3)作品报送信箱:xmt@jiangsugqt.org;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团省委新媒体发展中心;联系人:朱丹;电话:025—83393593。

五、大赛规则

1.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在江苏共青团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及相关合作单位宣传、展览以及出版等制作相关文化产品。

2.每位参赛者、参赛单位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

3.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团队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主办单位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各地、各单位要将本次微视频制作征集活动作为共青团组织在新媒体阵地引导青年思想,激发青年爱国热情,传递青春正能量的一次有力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青年思想舆论动态,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团省委新媒体发展中心将在年底对部分优秀作品给予表彰。


附件:1.“微视·青春正能量”微视频主题建议内容

         2.“微视·青春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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